新华社长沙7月31日电(记者 阳建) 郴州市公安局31日晚通报,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7月17日在与临武县城管人员冲突中不幸身亡的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郴州市及临武县有关方面31日晚间向新华社记者通报了瓜农邓正加的最终尸检结论。根据尸表检验,在死者头部前额、枕部、双侧颈部分别检见头皮挫擦伤和皮肤擦伤;右侧肩部、右侧背部、腰部正中检见皮肤软组织挫擦伤;右上臂内侧、前侧见皮下青紫,右肘后见点状表皮擦伤,左肘前内侧见皮肤挫伤,右侧腘窝见点状皮肤挫伤,头面部、躯干和四肢各骨无骨折。
解剖检验显示,在死者左前额部、左颞顶部及枕部分别见三处形态不规则的头皮下出血。颅盖、颅底未见骨折。双侧额颞顶部及左侧小脑部见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胸、腹及盆腔各脏器、肠管位置形态正常,无损伤。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病理组织学检验结果显示,见死者大、小脑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血管呈簇丛样排列,血管畸形、出血,周围见较多凝血块。
通报说,根据尸体检验所见及法医病理组织学切片检验结论,郴州市公安局法医综合分析认为,死者邓正加头、颈、肩部等处皮肤软组织损伤程度相对较轻,为非致命伤;邓正加系因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致双侧大脑额颞顶部及左侧小脑部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死亡。
7月17日,临武县城管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该县南强镇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夫妇发生冲突,邓正加不幸身亡。7月18日,郴州市公安局法医在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临武县南强镇莲塘村干部和死者亲属等的见证下,对死者邓正加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提取了相关脏器组织,连夜送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病理学组织切片检验。
郴州市与临武县有关方面介绍,事件发生后,郴州市、临武县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尸体检验和审讯工作。公安部门表示,将综合尸检意见,进一步深化对知情人的调查,固定证据;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厘清责任;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密切配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快侦快结,及早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完)
事件回溯
更多2013年7月17日上午,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正加突然倒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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